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较2019年增长9.7个百分点),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较2019年增长近8亿千瓦)。
新能源是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未来还将持续快速发展。2020 年是“十三五”及实现国家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将进入平价上网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国家电网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部署,与各方共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力促进新能源发展和消纳,确保实现全年发展目标和新能源利用率95%以上的目标,并推动“十四五”及未来更长时间内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国家电网公司促进新能源发展10大新举措
1. 实现全年新增发展目标。落实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按照新能源监测预警机制,优化新增并网装机布局及时序,深度挖掘接纳能力和消纳空间,全面完成新能源发展和消纳目标,发电量占比提升至 10% 以上。
2. 全力做好并网服务。主动对接新能源企业,及时出具接网方案和消纳意见,确保新增项目及时、高效、规范接入电网。
3. 加强电网工程建设。加快张北—雄安特高压交流输电、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张北柔性直流输电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年内按期投产。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确保新增项目按期并网发电。
4. 推动调峰能力建设。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确保安徽绩溪电站年内投运。积极配合开展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集中国家电网科研技术力量,加快储能、“互联网 +”智慧能源等新能源相关关键技术实用化研究应用,提升系统调峰能力。
5. 强化全网统一调度。发挥大电网统一调度优势,深挖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完善省内、区域、跨区域电网备用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全面提升消纳水平。
6. 加强新能源功率预测。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需要,构建专业级气象监测平台,形成电网系统和新能源场站两级预测体系,切实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准确率。
7. 扩大市场交易规模。积极组织新能源跨省区中长期和现货市场化交易,全年省间交易规模达到 800 亿千瓦时以上。大力推进电能替代,扩大清洁能源与自备电厂交易规模,力争清洁替代电量超过 300 亿千瓦时。
8. 切实落实消纳保障机制。按照国家要求,履行国家电网组织责任,落实各省区消纳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推动各市场主体完成消纳责任。
9.加强新能源补贴管理。规范新能源项目清单管理,便捷、准确、高效组织开展补贴目录申报和审核,及时、足额将中央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转付给项目业主。
10.完成国网“新能源云”全网上线。打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新能源数字经济平台,为用户提供报装、方案、设计、建设、并网、运行、交易、结算“一站式”线上办理,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合作共赢的新能源生态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发展。
国家电网经营区2020年风光、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
注:
1. 2020 年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是指按照国家消纳目标要求并综合考虑各地区实际情况,国家电网经营区 2020 年全年新能源合理新增并网规模。2020 年新增建设规模宜结合 2020 年及“十四五”初期消纳能力统筹安排。
2. 风电新增消纳能力包含锡盟配套电源 200 万千瓦。
3. 特高压直流配套新能源项目根据直流工程建设情况和省间送电计划落实情况安排新增规模。
4. 按照国能发新能〔2020〕24 号文件要求,西藏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由自治区按照全部电力电量在区内消纳及监测预警等管理要求自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