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第一批试点地区原则上2022年开展现货市场长周期连续试运行,第二批试点地区原则上在2022年6月底前启动现货市场试运行。其他地区尽快开展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原则上要在2022年一季度上报现货市场建设方案。2022年6月底前省间现货交易启动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研究编制京津冀电力现货市场、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通知》还指出,加快推动用户侧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交易,2022年3月底前,第一批试点地区,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用户侧应全部参与现货交易。第二批试点地区和其他地区,应按照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设计市场方案。推动购电曲线(含省内和省间)按照代理工商业用户典型用电曲线、居民和农业用户典型用电曲线确定。推动代理工商业用户、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偏差电量分开核算,并按照现货价格结算。
据悉,日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近日发布《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详情点击链接查看),方案指出2022年6月底前,落实国家电力市场改革要求,充分借鉴国外成熟电力市场的建设运行经验,结合实施方案制定的市场建设路径,加快推进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适时扩大市场范围,编制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2022年6月底前,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的市场建设路径,组织开展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充分验证交易规则的适应性、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工作流程的高效性、财务信用风险的可控性。根据试运行情况和各方技术条件,活时扩大市场范围,逐步建成涵盖南方五省区的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1月18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就曾指出“推动各类优先发电主体、用户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加强现货交易与放开优先发用电计划、中长期交易的衔接,建立合理的费用疏导机制。”